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2023年第7号

发布时间:2023-05-09 10:28:04 浏览次数:4099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4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9期),涉及我市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核查处置结果通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GC22410000443035970的不合格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辉县市薄壁镇穆斯林家菜馆使用的1批次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578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经调查,辉县市薄壁镇穆斯林家菜馆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新市监当罚﹝2022134号。

二、抽样编号为GC22410000443035984的不合格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辉县市薄壁镇三餐小食堂饭店使用的1批次碗,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经调查,辉县市薄壁镇三餐小食堂饭店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新市监当罚﹝2022135号。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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