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1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24 16:12:27 浏览次数:4913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212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阎紫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市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将依照职责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未成年人文身专项整治工作

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项检查。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要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市场监管部门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时,要在从事文身服务活动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上相关经营范围后明确标注“除面向未成年人”。对涉及文身的相关广告进行检查。任何企业、组织或个人不得刊登、播放、张贴或者散发含有诱导未成年人文身、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广告;不得在学校、幼儿园播放、张贴或者散发文身商业广告。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等不得含有诱导未成年人文身的内容。严格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其他市场主体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要依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规定进行查处。

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检查文身店、美容美发店等各类市场主体359余户,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温馨提示380张,当场拆除涉嫌诱导文身广告2处,对 5户下达书面责令整改通知书,对3家纹(文)身服务经营者进行了规范管理,指导4家(次)市场主体变更经营范围,发放“禁止未成年人文身倡议书”1200份,播放LED广告1万余次。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文身店、美容美发店等各类市场主体检查力度,对经营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查处,对已下达书面责令整改通知书,未在责令期限内改正的,要对其立案查处。

二、积极开展新乡市“护苗”集中宣传周活动

启动网络安全进校园。积极联合网信等部门工作人员深入中小学校园,利用学校例会、主题班会、校园日等多种形式,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引导青少年理性上网,使“绿色上网、文明上网、安全上网”的理念深入人心。开展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检查。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开展一次校园周边环境及出版物市场检查,重点检查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非法出版物和有害信息,以及无证经营行为,专项整治涉未成年人非法儿童绘本及不良信息,确保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的安全稳定。送法进校园活动。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积极联合公检法部门开展“送法进校园”“青少年观摩法庭”等活动,抓好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的宣传普及和典型案件的查处曝光。

本次活动,我局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88人次,检查校园周边的书店35家,音像门市部4家,宣传车辆22辆次。悬挂条幅3条,动员企业商户电子屏滚动播出标语262条次。均未发现涉未成年人非法儿童绘本及不良信息。
    下一步,我局将立足市场监管职能,依法管理与教育引导相结合,持续做好相关宣传工作,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确保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安全稳定。

三、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对午托班等行业的检查。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对午托班经营者监督,对符合登记的要依法依规登记,对无照经营的要严厉查处。

二是对午托班经营餐饮行为进行监督。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是否有效、食品原料采购台账及索证索票是否健全、食堂布局流程是否合理、加工场所环境卫生是否整洁、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是否齐全、餐饮具是否消毒和留样等情况。

三是对午托班的收费价格进行监督。对午托班的收费项目,一律要明码标价。  

 

  

                                        2023年6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