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8期)

发布时间:2023-11-21 10:48:06 浏览次数:2677

近期,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饼干、餐饮食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饮料11大类食品10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5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新乡市牧野区美尔鲜食品超市1批次香蕉,其中噻虫嗪检出值为0.075mg/kg,标准规定≤0.02mg/kg。

2.封丘县居厢镇书闯饭店1批次碟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3.封丘县居厢镇书闯饭店1批次勺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4.新乡市牧野区鑫鑫面食店1批次方馍,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111m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5.新乡市牧野区鑫鑫面食店1批次圆馍,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117m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6.辉县市沙窑乡山易居酒店1批次筷子,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34m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7.辉县市沙窑乡山易居酒店1批次小碟,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8.辉县市罗姐寨葫芦坝农家院1批次小勺,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9.辉县市罗姐寨葫芦坝农家院1批次碗,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二、处置措施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新乡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辉县市、封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23年11月20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附件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