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2期)

发布时间:2023-12-08 10:52:53 浏览次数:2592

近期,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罐头、肉制品、乳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7大类食品10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2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新乡市牧野区新老胖蔬菜超市1批次香芹,其中毒死蜱检出值为1.50mg/kg,标准规定≤0.05mg/kg。

2.辉县市立德学生公寓1批次筷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3.辉县市立德学生公寓1批次碗,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4.新乡市牧野区亚军蔬菜店1批次线椒,其中噻虫胺检出值为0.089mg/kg,标准规定≤0.05mg/kg。

5.封丘县第一中学1批次餐盘,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6.新乡市红旗区吉象幼儿园1批次勺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7.新乡市第十一中学1批次生花生米,其中黄曲霉毒素B₁检出值为37.0μg/kg,标准规定≤20μg/kg。

8.封丘县赵岗镇戚城中学1批次汤勺,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9.封丘县赵岗镇戚城中学1批次碗,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二、处置措施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新乡市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辉县市、封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23年12月8日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附件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