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依照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隆珺食品有限公司主动提出注销申请,我局决定对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及编号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
被注销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许可注销公告(2023第010号)
2023年9月4日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许可注销公告(2023第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