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乡市市场监管局收到省局转办核实处理我市某大型企业拖欠账款线索的通知,迅速组织执法人员与该企业取得联系,实地展开了调查。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该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中逾期尚未支付合同情况的真实性,同时宣讲了《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于未按规定公示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大型企业,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该企业积极配合提供线索中所提3家中小企业合同及支付情况,对因合同纠纷未完成支付情况进行了说明。同时在信用监管科政策宣讲下,该企业充分认识到保障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和自身社会信用构建的重要性,主动支付了拖欠中小企业的十几万款项,完成了支付工作。
2023年以来,新乡市市场监管局认真开展打击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开展严重违法失信线索排查工作,对符合《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列入条件的经营主体,做到应列尽列,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等网站向社会公示,促进全市经营主体信用水平整体提升。和市中院联合印发了《严重违法失信信息共享协作备忘录》,建立严重违法失信信息共享协作机制,对收到的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对相关当事人实施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截止目前,已将4家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相衔接,依法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形成全流程监管闭环,深入推进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增强经营主体发展信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信用监督管理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