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落实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进一步加强我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基础工作,为实现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的通知》,对列入国家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一万吨标准煤及以上或者年煤炭消费量五千吨及以上的、县(市)区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五千吨以上不满一万吨标煤的用能单位,进行能源计量审查工作。此次审查工作实现了专项审查与日常能源计量管理的动态结合,推动了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的有效管理,为企业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