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公平性,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8号)规定,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广泛征求相关技术机构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儿童和学生用品等部分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现予以公开。
特此公告。
附件:市级抽查实施细则.tar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