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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年报“宽限期” 增强群众“有感度”

——新乡市市场监管局对市场主体年报报送给予宽限期

 

 新乡市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策略,设置行政处罚“减速带”,为市场主体提供年报公示“宽限期”。对于2023年未按时公示年报的市场主体,只要在法定截止日期后的30天内主动补报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将免予行政处罚。同时,市场监管局通过多渠道加大年报宣传力度,提供现场指导和“一对一”服务,提升市场主体的年报意识。这一举措旨在激发市场活力,助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信用监督管理科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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