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就网络订餐(外卖)食品安全专项抽检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省内符合要求的检验检测机构参与。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订餐(外卖)食品安全专项抽检项目
项目预算:人民币15万元以下
项目需求:从参与报价单位中综合择优选取1家符合需求的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网络订餐(外卖)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二、服务内容
(一)抽检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2024)》《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 年版)》要求,针对第三方网络订餐(外卖)平台,以线上订购的方式进行150批次抽样,对省局2024年抽检计划明确的指标项目(具体明细随后在合同中约定)进行实验室检验,按时提交检验报告,对抽样过程合法性、规范性和检验数据准确性负责。
(二)完成时间:2024年11月15日前完成抽检并上传抽检平台。
三、资格要求及需提供资料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证书;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的信用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被接受参与本项目;
7.被询价人通过省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并取得CMA证书和CNAS证书,且证书合法有效;
8.具有与本次抽检监测任务对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食品抽样检验工作人员;具有肉与肉制品动物源性成分检测资质;具有与本次抽检监测任务对应的设施和仪器设备;
9.2021年1月1日以来参加国家级组织的食品检测项目实验室能力验证并获得满意结果;
10.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省级(含)以上网络食品(含网络订餐、外卖)专项抽检任务和市级以上食品抽检任务;
11.与第三方网络订餐(外卖)平台无利害关系;
12.具备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所需的质量控制、应急处置、风险分析、样品运送及交接等其他条件。
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承诺书、人员设备名单、检验业绩等逐项证明资料和报价单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接受报价时间
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8日18:00。
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资料将不被接收。
五、报价文件递交地址、联系电话
地 址: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科隆大道436号302室)
电 话:0373-3870005、3870006
邮 箱:xxscjk@163.com
六、选取原则
成立询价工作小组,综合考虑人员配备、仪器设备、质量保障和服务水平、能力和业绩、报价等因素,经分析合议,从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中,择优选取1家检验机构开展网络订餐(外卖)食品安全专项抽检业务。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