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行包容审慎信用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指导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2025-01-22 16:29:22 浏览次数:42

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新乡市市场监管系统深化信用提升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 年)》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创新包容审慎信用监管制度,着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订了《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行包容审慎信用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指导意见》,旨在构建失信惩戒及信用修复“缓冲”、“宽限”、“容错”、“容缺”机制,实行经营异常名录缓冲期管理,建立公示信息抽查容错机制设置补报年报免于行政处罚的宽限期。推行容缺受理信用修复申请,压缩信用修复办理时限,进一步引导和激发市场主体诚信守法意识。以柔性监管服务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全力营造“知信、守信、用信、增信”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