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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殡葬行业反垄断合规经营提示函

全市殡葬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殡葬行业关乎民生。为维护殡葬领域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提高殡葬行业经营者对垄断行为的认识程度,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新乡市市场监管局特发布合规经营提示如下:

一、具有竞争关系的殡葬行业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不得通过书面、口头等形式达成、实施垄断协议或其他协同行为。

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殡葬行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二)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三)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五)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六)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七)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三、合规经营建议

请各殡葬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反垄断合规意识,建立健全内部合规管理制度,秉持诚信经营理念,规范经营行为,建立良好的消费信誉和品质。全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殡葬领域反垄断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殡葬领域垄断违法行为,共同维护殡葬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广大消费者若发现殡葬领域存在上述垄断违法行为,可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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