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泉区市场监管局以优良行风 推动电池“双打”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25-01-06 18:07:45 浏览次数:175

凤泉区市场监管局坚持把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以行风建设推动业务工作深入。11月份以来,该局聚焦民生安全领域,围绕辖区生产、销售假冒品牌电池的问题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电池专项行动净化辖区生产经营环境,维护消费者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取得扎实成效。

制定方案,明确分工。2024年11月分别召开党组会及局长办公会,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电池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11月14日,起草并印发《凤泉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电池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凤泉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明确各部门职责与分工,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及时间节点,形成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推进。11月26日12月8日牵头组织开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电池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会和推进会,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大队、市公安局凤泉分局及各乡镇(街道)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区政府副区长耿建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全面排查,严厉打击该局经过分析研判,一是组织人员对近年12315、12345投诉举报并打击过的制售假冒伪劣电池窝点开展“回头看”再排查工作;二是要求各市场监管所配合各乡镇(村)办(社区)开展联合排查;三是公布12315投诉举报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自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该局集中行动5次,大块市场监管所配合大块镇(村)开展联合排查3次,检查生产企业16家次,排查废弃厂房(无人居住的房屋)12家次,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车辆30余台次;联合市局综合执法支队、公安部门、大块镇政府行动2次,配合市局查扣多项电池生产设备、各类电池及相关配材;向辉县市市场监管局移送案件线索1起;对网络经营电池的行为,线上线下进行了全面同步排查,共检查相关网页和网店24户次,涉21户市场主体,其中生产18户,销售3户,发现1户未在登记地址经营,已列入异常经营名录;2户已不再从事网络经营,网址现已关闭。通过排查和打击,震慑了制售假冒伪劣电池违法行为,有效净化了该区电池市场环境。

强化协作,联合执法。进一步健全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和线上线下协同联动监管机制,强化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持续深化监管和治理,发现违法线索,及时向市局移交,配合市局综合执法支队进行调查处理;对于发现的重大案件,邀请公安部门提前介入。目前,由该局牵头,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以废弃厂房、空闲院落为重点,发挥村(社区)网格员、村干部作用,逐村(社区)逐户开展“地毯式”排查,建立排查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如果未排查到而出现问题,将进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同时做好网络销售平台、门店的检查,依法保护市场主体、消费者合法权益。

加大宣传,注重引导。一是利用多种形式和媒介广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及维权意识。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充分发挥村广播喇叭、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传媒优势,通过广播、印发宣传资料、悬挂条幅、发公众号等形式向群众宣传科普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实施有效引导,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打假社会氛围。三是在电池生产企业、销售场及社区张贴宣传标语并排查收集12315、12345近年有关制售假冒伪劣电池相关投诉举报情况,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线索。目前各乡镇(街道)、该局通过利用电子屏、横幅等多种渠道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悬挂条幅15条,印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电池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简报3期,发布近期典型案例1起,公众号发布宣传信息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