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规范其经营行为,确保卫滨区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化安全,9月10日,卫滨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召开企业负责人约谈会。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刘晓冰局长、李志锋副局长、稽查大队董莉洁队长、药化械监管人员、以及辖区内各药械化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共120余人参会。
会议分析了当前药械化市场形势及存在的风险,指出了卫滨区药械化经营企业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会议要求企业必须强化药械化经营质量管理责任意识,树立企业社会责任感,转变经营理念,加强员工培训,加强计算机系统的全过程使用,加强票据记录管理,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管理,规范处方药销售、进货渠道,按要求储存陈列药品。禁止销售疫苗、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终止妊娠药品等国家明令禁止零售的药品。督促各药械化经营企业要全面完善药械经营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切实增强药械化质量安全主体意识,将药械化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辖区药械化企业负责人代表在会上就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药品质量安全做出了表态发言,同时,市场监管局与参会各药械化经营企业签订了依法经营承诺书。
最后,刘晓冰局长在会上针对各经营企业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点评,责成各企业进行规范整改,要求各企业高度重视主体责任的落实。刘晓冰局长强调,药械化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企业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诚信经营,严格遵守药械化法律法规,保证经营过程持续合法。下一步,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组织“回头看”,对主体责任不落实、逾期整改不达标的药械化经营企业,会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