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彦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规范新乡市虚假医疗广告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4年以来,新乡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扎实开展互联网广告、民生领域广告等专项整治行动,为推动新乡市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基本概况
2024年,我局系统持续强化广告市场监督管理,相继开展了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等专项行动,2024年,全系统检查各类培训机构、医疗及医疗美容机构、广告公司、书店、养老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共1733家。2024年,全市共监测传统媒体广告66908条次,监测互联网广告9826条次,其中监测发现、转办各类涉嫌违法广告297条。2024年,我局全系统共办理违法广告案件84件,罚没款69.6万余元。
二、主要做法
(一)聚焦民生领域,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省局统一部署,我市开展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4月10日召开了全市广告监管工作会议,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对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明确整体要求以及七大整治重点。
2024年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我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70余人次,执法车辆155余车次,检查相关市场主体210余家。监测检查各种广告2074余条次,开展普法宣传72次,行政指导40次,行政约谈10次,共查处民生类广告案件22件。
(二)完善预防机制,强化广告监测和行政指导。一是强化广告监测。2024年,我市共监测传统媒体广告66908条次,7162条数,其中监测发现各类涉嫌违法广告151条。监测互联网广告9826条次,3139条数,其中监测发现各类涉嫌违法广告146条。根据监管工作需要,2024年还开展了规范公务员考试培训市场秩序、“无底线营销”食品以及“鼻吸能量棒”、“创业培训”骗局、非法金融活动等多项重点监测。二是强化行政指导。2024年5月,为压实传统媒体主体责任与监管义务,组织新乡广播电视台、新乡日报社召开广告发布工作座谈会,就广告发布方面容易发生的违法风险点进行了工作提醒,并现场签署了《抵制虚假违法广告承诺书》。9月、10月我局联合市委网信办赴河南省青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重点网络广告发布企业)及河南宝星影视传媒有限公司(重点网络传媒公司mcn机构)等开展了约谈指导,宣讲了《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涉及医疗、房地产、非法金融活动、教育培训等广告的违法风险点进行了重点提示和提醒。2024年,我局利用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在重点时段发布广告合规提示4次。三是强化行业自律。7月26日,新乡市广告行业协会正式成立后。我局通过新乡市广告行业协会围绕重点领域、重要节点、关键企业先后多次向全市广告企业发布广告合规提示函、工作提示等,促进行业自律,维护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杜绝虚假违法广告。
(三)加强部门协同,形成综合监管合力。2024年,作为牵头部门,我局组织召开了新乡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下发了《新乡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2024年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 4月,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卫生健康委员联合下发了《2024年新乡市医疗美容行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开展了医疗美容领域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共检查医疗美容机构12家。10月,联合市委网信办等多部门抽查MCN机构,共检查网络传媒企业3家。11月,市局与市卫健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围绕建立完善协同配合机制、依法依规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等方面的工作作了进一步明确。12月,针对投诉率投诉量较高的口腔医疗机构,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卫健委开展了全市口腔类医疗机构的部门联合抽查,共检查口腔类医疗机构24家。
(四)强化执法办案,加大违法广告执法力度。通过新乡市广告监测平台开展重点领域定向监测,2024年共移交涉嫌违法线索25批次,404条,全系统共办理广告案件84件,罚没款69.61444万元。为震慑违法广告行为,我局从2024年全系统办理的违法广告案件中,选取了9个涉及食品、医疗器械、房地产、教育培训等案例向社会予以公布。
三、下步工作
根据总局、省局工作安排,2025年,为进一步规范广告市场秩序,我局印发了《2025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重点民生领域广告监管工作方案》,在2024年开展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针对医疗、食品、药品、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持续强化广告监管,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形成监管合力。同时要加强行政指导,通过合规提示等形式不断强化主体意识,提升自觉守法的意识,进一步加大监测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开展医疗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确保发现问题能够及时处理。积极开展广告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力度,营造良好的广告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