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布2025年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8号)规定,为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暨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加强充电宝产品质量安全监管,2025年,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电动自行车、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充电宝等11种产品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抽查。
此次抽样检验了62家企业生产销售的69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5批次。在不合格产品中,电动自行车6批次、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5批次、充电宝4批次。现将检验结果予以通报,具体内容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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