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职权恢复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决定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28 16:38:29 浏览次数:9168

根据《新乡市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和《新乡市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管理办法具体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我局对新乡县经济开发区卡夫润滑油经销处(注册号:410721600077442)予以恢复登记。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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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郭强



新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