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大类食品5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新乡县小冀镇段娟综合门市部的1批次上海青,其中毒死蜱检出值为0.24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新乡市卫滨区太朋海鲜店的1批次鲤鱼,其中孔雀石绿检出值为1.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处置措施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市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新乡县、卫滨区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