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乡市检测中心受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及新乡丰收车业有限公司委托,作为技术专家对一起发生在湖南岳阳电动三轮车充电引起的火灾事故进行原因分析,为法院公正判决提供技术支持。
此次火灾事故造成126万元的巨大损失,消防部门初步鉴定火灾原因是由于电动三轮车充电过程中电池过热引起,但未对蓄电池缺陷进行质量鉴定,目前电池下落不明,无法进行下一步详细判定。如果法院采纳消防部门鉴定,责任则需要由生产此电动三轮车的新乡丰收车业有限公司全部承担,新乡市检测中心大型电池检验室接到这一委托任务后,利用蓄电池专业知识和经验分析起火原因,认为蓄电池过热引发火灾存在多种可能原因,如电压不稳定、充电方法不当、使用的电源线或电插板不符合要求、充电周围环境密闭或堆放物品较多导致不通风、人为改动电线或电路,充电时间过长等。法院听取并采纳了市检测中心的分析意见后,最后判决原告在门面无人、电动三轮车周边堆放易燃塑料制品等物品的情况下夜间充电,蓄电池过热起火引起火灾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判决原告负有40%责任,承担32.4万元,电动三轮车企业负有60%责任,承担48.6万元,从而有效维护了新乡市丰收车业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为法院的公正判决提供了专业的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