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 第53期〕

发布时间:2019-12-20 08:43:15 浏览次数:8964

近期,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酒类、糕点、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水果制品、餐饮食品14大类食品6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新乡市凤泉区万德隆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杭州诺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无添加蔗糖吐司,菌落总数检出值为880000,510000,390000,160000,34000,标准规定为n=5,c=2,m=10000。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新乡市封丘县的佛相霞销售的1批次芹菜,其中氧乐果检出值为0.45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处置措施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市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市内经营单位的,已要求凤泉区、封丘县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