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19年第64期)

发布时间:2019-12-30 09:03:44 浏览次数:10607

    近期,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罐头、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乳制品、蔬菜制品、方便食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餐饮食品14大类食品25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51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新乡市牧野区童星启蒙幼儿园的1批次勺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新乡市第四十五中学的1批次餐具(碗),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新乡市红旗区小店镇飞翔幼儿园(原小店镇中心幼儿园)的1批次餐具(勺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新乡市牧野区李记东坡肉店的1批次大肠(自制),其中亚硝酸盐(以NaNO₂计)检出值为40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处置措施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市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牧野区、红旗区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2019年12月30日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