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减少城市污染,维护社会秩序,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了烟花爆竹禁售禁燃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召开专项会议布置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要求全局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履职,严格按照职责分工,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最大限度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工作职能,广泛宣传禁放执法工作的意义和要求,配合全县营造禁放烟花爆竹的浓厚舆论氛围,同时加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要求带头遵守延津县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积极劝阻违规燃放、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三是突出重点,加大排查力度。各市场监管所督促各乡镇经营户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宣传标语,向辖区经营户逐户宣传发放《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禁售禁燃烟花爆竹致全县经营者的一封信》,并签订《禁售禁燃烟花爆竹承诺书》。在便民服务中心注册登记服务窗口摆放《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禁售禁燃烟花爆竹致全县经营者的一封信》、《禁售禁燃烟花爆竹承诺书》,向前来办理注册登记的人员发放,并签订承诺书。
本次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0余车次。共对辖区内1249家经营户进行宣传,签订承诺书1249家。经排查,延津县辖区内未发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