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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春节消费警示来了!

春节将至,为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市场监督抽查,做好市场安全监管和风险防控,切实让群众节日期间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同时,为帮助全市消费者增强辨别能力,提高防范意识,树立安全、理性的消费观念,谨防虚假骗人促销陷阱,减少不必要的消费纠纷,让群众舒心过节,特向全市广大消费者发布如下警示:

订年夜饭,注重细节。预订年夜饭属于一种预付式消费,消费者在订餐时要预交一定的费用,此时应当特别注意“定金”和“订金”的区别。留意一下预定的饭店是否在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最好到备案的饭店预定年夜饭。在挑选饭菜时,不要被花哨的菜名迷惑,尽量弄清名称、内容、规格和价格,明确签订书面合同的条款应对用餐的主要环节进行约定。同时弄清楚有没有最低消费限制、包间费等额外收费项目。消费凭证是消费维权的基本证据,消费者要保留好预订票据、书面协议、发票等凭证,以便在权益受损时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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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年货,小心陷阱。节日期间是消费纠纷的高发期。面对花样翻新的打折促销时,消费者应保持理性,按需消费,货比三家,谨防虚假打折、以次充好和恶意欺诈,尽可能到正规商场、超市,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根据新乡市消协者协会近几年投诉分析显示,年底促销引发的消费纠纷已成为消费投诉的热点时段。消费者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理性购物,对商家各种优惠承诺、限制条件等内容进行全面了解,避免损害自己的合法权益。

网络购物,避免冲动。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商品时应选择经营规模较大、口碑较好、信誉度较高的正规购物平台,消费前仔细阅读商品介绍、说明及其他客户的购物评价,保持谨慎心态,详细弄清促销规则、时限等内容,谨防虚假打折。网络订餐,一定要看一看商家是不是公示了食品经营许可证,不要在无证的商家订餐。由于年末多数商家会清仓处理一些食品,应仔细查看生产日期,注意食品安全。要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或选择货到付款。

旅游出行,注意安全。选择自主出行的消费者应制定周密出行计划,注意交通安全、合理规划线路、提前预订酒店等问题。通过旅行社出游的消费者,尽量选择有合法资质、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要对行程安排、吃、住、行标准、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约定。旅行社推荐的营业场所购物时要谨慎购买,并留好购物凭证。春节期间,消费者带孩子到户外游玩时更要严格遵循场内规定,在指定区域停留,按照要求和相关规定游玩,把安全隐患风险降到最低。

老年保健,预防欺诈。一些经营者采用会议营销等形式宣传销售保健品,利用老年人信息不对称、认知能力弱等特点,通过虚假宣传、设置消费陷阱等手段,骗取老年人钱财,严重损害了老年人利益,给老年人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保健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物,患病了应及时去医院就诊,以免贻误诊疗时机。因此,提醒老年消费者要提高自我辨别和保护意识,务必远离此类感恩答谢等会销活动,避免上当受骗。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发现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行为时,或者您的合法消费权益受到侵犯时,请拨打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我们将依法办理,帮您维权。预祝广大消费者阖家欢乐、幸福安康、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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