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市化妆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和工作安排,从4月起至5月20日,市食监所先后到红太阳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张仲景大药房华原美容美发用品商行等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抽检抽样工作,累计出动执法车辆6车次,执法人员15人次,抽取了发用类、护肤类共25批化妆品样品,圆满完成了第一时间节点的化妆品抽样任务。现已收到检验报告10份,均合格。
第二节点的抽样工作已于5月21日开始,目前正在有序推进中。
(新乡市食品监督所 冯杰供稿)
为确保我市化妆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和工作安排,从4月起至5月20日,市食监所先后到红太阳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张仲景大药房华原美容美发用品商行等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抽检抽样工作,累计出动执法车辆6车次,执法人员15人次,抽取了发用类、护肤类共25批化妆品样品,圆满完成了第一时间节点的化妆品抽样任务。现已收到检验报告10份,均合格。
第二节点的抽样工作已于5月21日开始,目前正在有序推进中。
(新乡市食品监督所 冯杰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