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0期)

发布时间:2020-11-17 16:18:21 浏览次数:5391

近期,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1大类食品10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0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卫辉市行政路紫淇百货门市部销售的1批次猪肉,氯霉素检出值为0.835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2.王小斌销售的1批次羊后腿,氯霉素检出值为0.812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3.原阳县丁小江生肉店销售的1批次猪后腿肉,氧氟沙星检出值为862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二、处置措施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卫辉市、卫滨区、原阳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20年11月17日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3(1)

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