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54期)

发布时间:2020-12-21 15:39:49 浏览次数:4256

近期,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食糖、饮料、食用农产品7大类食品10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5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辉县市金城量贩有限公司孟庄店销售的标称邯郸市万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桔汁果味饮料,酵母检出值为25CFU/mL,标准规定为≤20CFU/mL,菌落总数检出值为3000,3000,2900,34,220,标准规定为n=5,c=2,m=100,M=10000。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新乡市牧野区慕味中式快餐店1批次勺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延津县凯鑫食府1批次小盘,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新乡市红旗区大艳胡辣汤店1批次勺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新乡市高新区雨加福超市1批次韭菜,其中腐霉利检出值为1.84mg/kg,标准规定为≤0.2 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聚谷检测研究有限公司。

二、处置措施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牧野区、辉县市、延津县、红旗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20年12月21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