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期)

发布时间:2021-01-06 09:29:07 浏览次数:4764

近期,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方便食品、糕点、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饮料9大类食品5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0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新乡市高新区万聚兴市场超越海鲜行1批次鲤鱼(活),其中地西泮检出值为1.70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新乡市高新区成诺水产品冷冻行1批次黑鱼(活),其中地西泮检出值为1.98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新乡市经开区海英综合菜店1批次黄豆芽,其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0.339m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聚谷检测研究有限公司。

4.辉县市好邻家粮油蔬菜干鲜超市1批次韭菜,其中腐霉利检出值为1.89mg/kg,标准规定≤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聚谷检测研究有限公司。

5.辉县市瑞家生活超市1批次韭菜,其中腐霉利检出值为4.20mg/kg,标准规定≤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聚谷检测研究有限公司。

6.辉县市城北街百盛超市1批次鸡蛋,其中氟苯尼考检出值为7.06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二、处置措施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高新区、经开区、辉县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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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