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首批拟命名“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1-01-08 15:23:07 浏览次数:5718

为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放心消费创建在规范市场秩序、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河南省放心消费示范区域、示范企业(单位)、消费维权服务示范站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及创建标准,经过申报、审核、筛选、实地考察、验收等环节,按照“自愿参加、公平公正、动态管理、社会监督、综合评定”的原则,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定授予新乡市平原商场有限责任公司等37家企业、街区、消费维权服务站“费创示范单位)、费维权服务示范站”荣誉称号, 现将2020年首批拟命名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名单予以公示(同时在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公示单位在质量安全、投诉处理、服务情况、承诺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问题的,请及时向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一、公示对象:新乡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拟命名单位名单(名单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2021年元月8日-2021年元月12日。

三、联系地址:新乡市科隆大道436号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监督电话:3050315。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元月8日


附件: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区名单文档(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