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轮机构改革过程中,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陆续公布并施行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等相关规定,统一整合了原工商、质检、食药监、价监等领域行政处罚程序和文书规范,为尽快适应行政处罚程序和文书规范的新要求,市食品监督所多措并举,规范行政执法,提升办案水平。
一是及时组织培训学习。市食品监督所通过督促个人自学、组织参加市局及全国市场监管系统的集中学习,及时给执法人员“充电”,使执法人员熟悉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变化,明确了执法工作流程,规范了执法办案行为。二是规范制作执法文书。在组织学习《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及使用指南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需要印制文书,同时要求执法人员熟悉文书适用范围和制作注意事项,通过实际使用掌握文书制作要领,从书面形式上规范执法。三是加强案例分析交流。定期组织办案人员交流食品安全常见违法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并分析案例,进行案卷相互审查,重点围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依据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处罚是否适当等方面进行审查,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准确规范。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施行以来,市食品监督所已立案8起,结案5起,案件从形式内容到程序依据均能做到准确规范。
(新乡市食品监督所 崔薇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