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24期)

发布时间:2021-11-04 16:50:51 浏览次数:5769

近期,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食糖、薯类和膨化食品、调味品、饮料、罐头10大类食品15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0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辉县市万仙山景区星月旅游农家院1批次碟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辉县市万仙山景区星月旅游农家院1批次勺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新乡市红旗区黄河口社区仁和老年护理院1批次面条,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0493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河南省善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芹菜面,其中标签检出值为该产品标签未标注产地,标准规定应符合食品标签相关规定,标示产地。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河南省好兄弟食品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生产的1批次山药鲜虾片,其中标签检出值为该产品标示名称不规范,标准规定应符合食品标签相关规定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处置措施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新乡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辉县市、新乡县、封丘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21年114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附件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