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鉴于企业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按要求提出延续申请,我局决定对新乡佐今明食品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其编号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
被注销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许可注销公告(2021第018号)
2021年12月6日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许可注销公告(2021第0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