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2-15 11:29:12 浏览次数:5098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20号)精神,加快构建和完善新乡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促进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引领产业转型和创新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对标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重大决策和强化知识产权运用的重要部署,着力构建有效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发挥知识产权集聚创新资源、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和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全力将新乡打造成全省创新高地,为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创新引擎和动力。

二、工作思路与绩效目标

(一)工作思路。坚持创新驱动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着力构建规范化、市场化的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制度规范,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促进知识产权与创新资源、产业发展、金融资本深度融合,构建“创新+运营+产业+金融”的知识产权生态系统,为新乡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促进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充分实现。

(二)绩效目标。提高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等服务水平,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交易、转化、托管、投融资等增值服务。实施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工程,打造1-2个综合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建设若干聚焦产业、带动区域的运营平台,培育市场化、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分级分类评价。完善无形资产评估制度,形成激励与监管相协调的管理机制。积极稳妥发展知识产权金融,健全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鼓励开展各类知识产权混合质押和保险,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融资模式创新。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引领产业发展。

1.开展专利导航示范项目出台新乡市支持专利导航实施相关政策,完善专利导航决策机制。按照“园区-产业-企事业单位导航”的原则,以开发区管委会为单位,开展区域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围绕新乡市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以主导产业、特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先导产业为核心,开展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面向高校院所与企业等创新主体开展研发活动类、企业经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导航项目以强化产业发展方向、产业发展定位和产业发展路径为目标,根据分析结果指导企业调整市场布局、产品等经营策略,实现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有效专利布局。

2.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制定并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运用为导向的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机制。围绕产业核心技术、未来先导技术,构建一批规模较大、布局合理、对产业发展和国际竞争具有支撑作用的高价值专利及其组合。

3.打造商标、地理标志区域品牌出台促进新乡市区域商标品牌发展的支持政策,加大特色产业集群和区域商标品牌培育力度,组织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开展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的注册管理工作,建立区域商标品牌服务体系,鼓励优势企业打造具有国际知名度的商标品牌。按照国家《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新乡市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推进计划或实施方案,制定地理标志产业规划。建设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展示交易平台,重点支持和培育一批知名地理标志,拓宽地理标志营销传播渠道,建设地理标志品牌文化,提高区域特色产业增加值和产品销售市场份额。

(二)全面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运用能力。

4.推动知识产权贯标提质增效完善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工作的扶持政策,明确扶持条件和标准,鼓励创新主体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贯标有效性评价工作统一部署。推动市域内高校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

5.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建设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平台,明确托管服务形式,拓宽托管服务内容,面向中小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培训辅导和运营等托管服务;引导服务项目合理定价,建立服务项目质量标准体系,对托管服务进行考核评价,有效提升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能力,定期发布知识产权相关信息。

6.引导规范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根据《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指南》《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动建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强化知识产权联盟法律意识,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引导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共同防御知识产权风险,加强业务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

(三)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

7.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信息数据共享,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政策制定与实施,完善知识产权质押风险分担机制与补偿机制。不断完善以金融机构、资产评估、创业投资为主、民间资本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推动金融机构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担保服务,探索建立质押融资风险多方分担机制。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引导风险投资更多投向区内具有高价值知识产权的创新主体和市场主体,结合当地实体经济发展需要,合理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

(四)大力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

8.打造区域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选择新乡高新区作为运营服务体系核心承载区,由高新区管委会与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推进设立新乡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承担集聚载体建设管理、项目组织实施、服务标准制定与评价、知识产权运营数据集成和管理等公共服务。整合新乡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资源,打造新乡市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形成线上、线下服务功能完备、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发挥集基础数据集成、信息整合发布、成果展览展示、项目对接交易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功能。

9.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引导和推动各开发区管委会围绕特色主导产业、未来先导产业发展需求,整合创新资源集中、创新成果丰富的龙头企业或高校院所,设立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制定符合产业特点的知识产权运营方案,建设相应数据库,开展产业专利导航、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与投资、专利技术标准化、产业知识产权评估评价、风险统一应对、卡脖子技术知识产权风险规避等工作,确保产业安全发展。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以及产投资本通过市场化方式参与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建设和运营。

 

10.培育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专业化、规模化水平。引进各类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打通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全链条。促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升代理与法律等传统业务质量;探索知识产权服务新模式、新业态,拓宽服务价值链;鼓励专业化分工,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专业化服务机构,提升新乡市知识产权服务行业整体效能。

11.全面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监督,落实执法人员和被检查机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打击违法违规代理行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管机制,强化部门间协作监管;发挥新乡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作用,开展行业自查与自律倡议,促进新乡市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

12.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吸纳就业与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以建设知识产权实践基地等方式,建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高校人才供需对接机制,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供一定数量并且适合高校毕业生见习的岗位,增强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吸纳就业的能力。

加大知识产权服务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将知识产权服务高层次人才纳入市委、市政府相关人才计划与人才引进项目,吸引国内外高端人才落户新乡。依托河南师范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等其他科研院所,系统性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的知识产权高层次专业人才,优化我市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结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新乡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推进会,统筹推进知识产权运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负责具体协调推进全市知识产权运营工作。加强组织机制建设,细化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将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范畴,对任务落实、政策兑现、资金投入、社会满意度等指标进行考评。

(二)强化工作保障

按照财政法律法规和《新乡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与市财政局明确财政资金投入管理方式和程序,建立资金使用台账,确保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完成。与相关主管部门采用联合发文等形式,制定和完善相关产业、科技、金融和人才等配套政策,推动将知识产权融入到城市区域和产业发展规划,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作纳入地方法规。

(三)严格绩效管理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支持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细化项目申报条件、绩效目标、质量监督、验收评价等标准和程序,并向社会公示资金及项目具体安排,借助第三方评价、审计机构力量,提高各类项目实施质量,保障财政专项资金安全和效益。

(四)做好宣传推广。

扎实做好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总体进展、重点项目推进和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业态发展等数据统计、效果追踪和总结分析工作,做好项目推进情况、知识产权运营业态等统计调查工作。组织编写工作简报,及时上报最新进展。在重点项目启动、验收和落地等时间节点,宣传建设成效。加大对典型经验、典型模式和典型单位的宣传力度,营造知识产权运营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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