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期)

发布时间:2022-01-04 17:08:59 浏览次数:12655

近期,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豆制品、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保健食品17大类食品15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8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新乡市金龙学校1批次餐具(小碗),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新乡冠英高级中学1批次餐具(碗),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延津县小潭乡东古墙实验学校1批次餐具(筷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河南速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1批次餐具(碗),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新乡县七里营镇功旺百货部1批次长豆角,其中倍硫磷检出值为0.38mg/kg,标准规定≤0.05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京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获嘉县亢村镇金都购物中心1批次韭菜,其中腐霉利检出值为0.63mg/kg,标准规定≤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京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7.卫辉市今东方生活广场有限公司1批次绿豆芽,其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0.162m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京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处置措施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新乡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原阳县、延津县、卫辉市、新乡县、获嘉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5.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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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附件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附件5.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表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