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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搭建新乡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办平台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直有关单位

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决定搭建新乡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办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简化企业开办材料,优化企业开办流程,拓展企业开办服务内容,持续提升企业群众办理便利度和满意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台介绍

  该平台拟实现新乡市企业开办一网办、一次办,即一个环节,延伸企业开办服务触角,为申请人提供全方位企业开办服务。该平台拟实现以下功能:

(一)企业开办一次办。线下依托企业开办专区,线上依托开办企业一网通办平台,即各部门涉及到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申请人一次提交;相关部门将产生的其他部门所需材料进行上传至平台,所需部门自行下载办理,办理结果反馈至平台,市场监管部门统一反馈办理结果。

(二)电子地图可视化。为破解虚假地址问题,通过“房产证+电子地图”方式,实现企业住所线上定位,有效减少虚假地址现象,同时根据企业意愿,将登记注册地址确定为其法律文书承诺送达地址。

(三)企业套餐自主选。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满足其多方位需求,不同企业类型可选择不同办理套餐,如生产型企业所需水电气,可一次申请,同步办理,集中办结。

(四)规范经营“新”助力。支持企业规范经营,鼓励我市对新开办企业完成税务、社保、医保、公积金、银行开户登记的企业不设门槛,免费刻制企业经营首套印章。

(五)银行开户随心办。鼓励商业银行积极上线账号预生成服务,企业可按照需要,选择已上线银行进行银行开户,实现“银行开户家中办、金融助力送上门”服务。

二、平台设计

开办企业过程中,需要申请人填报的材料,根据企业选择,一次填报,各部门互为前置的事项,由前置部门办理后共享至平台,如营业执照、对公账户等,相关部门并联审批,办理结果反馈至平台,实现统一发证(章、票、户)。

(一)企业申报端:登陆新乡市政务服务网,首页点击“企业开办一次办”,根据办理意愿选择相应办理套餐,提交后可实时查看办理进度,办结后统一发证(章、票、户)。

(二)部门审批端:登陆新乡市“一网通办”平台,税务、社保、医保、公积金、银行等部门下载所需材料,在本部门审批系统办理,办结后在平台反馈办理结果。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各部门反馈统一发件,实现一次办、统一发。

三、部门职责

(一)做好平台搭建的统筹、组织、协调、设计、使用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大数据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人行新乡支行、新乡中院配合)

(二)做好平台技术保障、测试等工作市政务大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人行新乡支行、新乡中院配合)

(三)做好平台的对接、使用、反馈等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大数据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人行新乡支行、新乡中院)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市场监管局作为新乡市开办企业指标牵头单位、市政务大数据局作为平台重要技术支撑,各责任单位作为平台使用单位要明确工作任务,确保平台落地见效。该平台在市本级率先使用,力争2022年实现全市覆盖

  (二)强化业务协同。平台按照边开发边测试边完善方式有序推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快推进,主动对接,加强沟通协调,做好业务衔接和信息共享应用,边使用边反馈,进一步完善平台,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

(三)加强宣传培训。做好平台的宣传推广,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 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在全市营造高效便捷的企业开办舆论环境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乡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1年12月30日

关于搭建新乡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办平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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