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十四五”期间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重点监测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市承接了“十四五”期间婴儿培养箱的重点监测任务。为更好的完成监测任务,提升风险预警处置能力,经市食品药品评价中心推荐、省局遴选,确定了新乡市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为“十四五”婴儿培养箱重点监测哨点。
“十四五”期间,市食品药品评价中心将在圆满完成“十二五”“十三五”期间“一次性输血器”“血袋”“一次性使用导尿管”等医疗器械产品的不良事件重点监测工作的基础上,以不良事件重点监测工作为抓手,持续强化两家重点监测单位的监测和报告意识,提升风险预警处置能力,及时发现和控制医疗器械产品风险,确保重点监测工作顺利推进,为公众用械安全和医疗器械产业发展贡献力量。
(市食品药品评价中心 秦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