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建立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新乡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在市场监管领域制订了《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轻处罚事项清单》《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减轻处罚事项清单》《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新乡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
附件:1、《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2、《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
4、《新乡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2022年4月18日
附件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