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新乡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30 09:40:45 浏览次数:8262

为充分发挥质量标杆引领示范作用,引导和激励各类组织不断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加快质量强市建设,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新乡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20-2021年度新乡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时间

依法在新乡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质量管理水平卓越、自主创新能力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处于全市同行业领先地位、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单位(组织)

新乡市市长质量奖分为市长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提名奖,设市长质量奖5个,市长质量奖提名奖2个。申报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730日。

    二、申报条件

(一)依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从事合法生产经营5年以上;

(二)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成效显著,产品、服务和经营质量、自主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等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具有推广价值;

(三)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量水平、创新能力、经营收入、利润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年度位于全市行业领先地位。从事非盈利性业务活动的,其社会贡献位于全市行业前列;

(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声誉;

(五)申报市长质量奖的单位,须先获得县(市)、区长(管委会主任)质量奖,并经所在县 (市)、区政府(管委会)推荐;

(六)鼓励创新能力强、质量管理先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较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组织)积极申报。

有《新乡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市长质量奖。 

三、评审标准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 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 19579《新乡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

四、评审程序

(一)申报。报单位在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

(二)受理。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及申报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提交评审组。

(三)评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选聘有关行业专家,组成相关专项评审组,评审实行组长负责制评审组根据材料评审、现场评审等情况,形成评审报告和综合排名,提出市长质量奖获奖候选名单,提交评审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

(四)审议。评审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组织候选单位集中进行现场展示和陈述答辩,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决定拟奖名单。

(五)公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拟奖单位在市级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表彰。经公示无异议的,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后,由新乡市人民政府发文公告,颁发奖杯、证书、奖金。

五、有关事宜

(一)加强宣传推广新乡市市长质量奖是新乡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全市最高质量荣誉各单位要大力宣传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推广科学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促进质量管理创新,激励和引导各类组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提高各个部门、各类组织、社会各界的质量意识和参与市长质量奖评选活动的热情,发动各类单位(组织)积极申报。

(二)严格审查把关。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的信息要认真核实,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合法,扎实作好推荐工作,遴选出代表本地区、本行业质量管理先进的单位和组织参加本届评选。

(三)严守工作纪律。市长质量奖评选活动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条件和程序,坚持自愿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原则,严格审查把关、严守工作纪律,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对象收费或变相收费严禁借评选之机取利益。

(四)申报资料上报。申报材料由申报、企业(组织)概述、自我评价报告及证实性材料组成。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申报材料(含所有申报材料)一份。电子版申报材料需提供word版本,以及加盖印章后扫描的PDF版本,拷贝在U盘。《新乡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书》在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scjg.xinxiang.gov.cn)上发布,相关单位可通过网址浏览下载。

 

 

    件:新乡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书

联系单位:新乡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01房间

    址:新乡市科隆大道436号   

    编:453003

  人:许志刚   

联系电话:0373-5061990

电子邮箱:xx5061990@126.com

 

 

新乡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2530日   


新乡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