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及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省个私协字﹝2022﹞4号)要求,拟推荐新乡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为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
公示期为6月27日——7月1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如有不同意见,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相关情况。
电话:5061967
地址:新乡市科隆大道436号
附件1.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2.新乡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要事迹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