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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包容审慎监管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为深入推进高新区营商环境优化升级,进一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力高新区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按照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考虑到疫情对辖区市场主体造成的影响,新乡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决定针对全区市场主体未年报、逾期年报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及“服务型执法”。

市场主体网上年报公示制度是商事制度改革后的一项便民措施,按时如实年报公示信息是企业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如果企业未年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给予行政处罚,势必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经济损失。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帮助市场主体纾困,高新区分局推出市场主体未年报行为给予宽展期并免予行政处罚的措施。对未主动申报2021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截至到2022年731日,主动改正并向局提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或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申请,可免于行政处罚。为提高新措施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该局组织开展了各类专项宣传活动,主动送“信用”进企业,鼓励和引导不良信息主体主动改正违法失信行为,助力失信市场主体诚信经营、重返市场。截至目前,已8户补报年报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手续齐全的市场主体免予行政处罚,按照规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下一步,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将结合工作实际,继续积极探索推行包容审慎执法监管模式,通过公正、透明的行政执法新举措,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的基础上,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确保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柔性执法激发市场活力,助推高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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