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乡市市场监管局成功办结了1件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件,并经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予以司法确认。这是全市首件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经司法确认的案件,此案开辟了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的新途径,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促进了司法资源优化配置,提高了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工作效率。
2022年7月7日,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专利权人郑州市卧龙游乐设备有限公司请求,反映位于新乡市获嘉县河南某某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侵犯其专利号为ZL202030396998.8外观设计专利权,请求市场监管局查明事实并维护其合法权益。接到请求人投诉后,市局立即抽调执法骨干力量组成合议组,依法审查请求人提交的相关诉求及证据材料,与当事人耐心沟通。最后,促成当事人双方互谅互让,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协议达成后,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按照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案件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制度的实施办法》的规定要求,组织双方当事人将《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向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经审理后,确认了调解协议为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赋予该行政调解协议强制执行的效力。
“行政调解+司法确认”的工作实践是进一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有效举措之一,有利于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此举既有效发挥行政机关在处理专利行政执法的效率优势,快捷且准确地查明侵权事实,为案件有效解决提供事实与证据,促使双方当事人就争议内容达成合解签订调解协议,又有利于提升专利侵权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确保经确认的调解协议获得强制执行力,更加有力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始终牢记“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积极推动落实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持续加强跨区域跨部门保护协作,大力畅通知识产权多元化解渠道,为新乡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知识产权保护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