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党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按照新乡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委员会党建工作职能,结合中共新乡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创建“五星支部”引领城市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中“对沿街商铺党员实行示范管理,开展党员示范店、党员示范岗评选,引导他们带头诚信经营,带动辖区商户文明经商”的有关要求,中共新乡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委员会决定在全市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中开展“党员示范店”评选活动。经各县(市、区)评选推荐,现将拟命名为新乡市“党员示范店”(详见附件)的48家单位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党员群众予以监督。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6日—2022年10月21日。
监督电话:0373-6389321(工作时间)
联系邮箱:xxsjgk@163.com
中共新乡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委员会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