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30号),进一步深化涉企证照改革,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结合我市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详见附件。
关于印发《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30号),进一步深化涉企证照改革,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结合我市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详见附件。
关于印发《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