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到新乡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跟踪检查我市居民用燃气价格调整执行情况,听取了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的汇报,调阅了相关文件,实地查看了天然气销售营业厅售气情况。
据悉,根据省、市相关文件,居民天然气价格自2019年7月10日起,第一阶梯气价由2.52元/立方米调整为2.57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气价由3.28元/立方米调整为3.34元/立方米。同时,为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不受大的影响,本次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后,低收入家庭每户每年用气量在600立方米(含)以内的,其销售价格执行2.10元/立方米。
调研组要求,新奥燃气公司要严格执行新调整后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过度平稳、有序。
(原价监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