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4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8期),涉及我市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核查处置结果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新乡县大召营镇米陕北拉面馆销售的标称济源市博牛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黄桃果粒乳酸菌饮品、1批次草莓果粒乳酸菌饮品,蛋白质检出值分别为0.62g/100g、0.66g/100g,标准规定为不小于0.7g/100g。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经调查,新乡县大召营镇米陕北拉面馆销售该批次黄桃果粒乳酸菌饮品、草莓果粒乳酸菌饮品各一箱,共计30瓶(15瓶/箱),货值300元(150元/箱)。无产品召回。
新乡县大召营镇米陕北拉面馆销售不合格黄桃果粒乳酸菌饮品、草莓果粒乳酸菌饮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非法所得75元;2.罚款人民币125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新市监处罚字[2022]222号。
特此通告。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