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市场主体诚信意识和法治观念,引导和鼓励不良信息主体及时改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社会不良影响,营造优良信用环境,保障市场主体权益和知情权。
2023年5月,延津县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的通知》,全力推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进一步完善信用监管机制。
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谁处罚、谁认定、谁负责、谁告知”原则,实行“一处罚一告知”,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同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延津县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主动告知市场主体失信行为类型、即将被公示的网站、最短公示期和修复流程等,主动帮助已履行处罚的企业完善修复材料,及时消除行政处罚的不良影响,指导市场主体及时“修复失信”、不断增强信用意识,重塑良好信用。
该举措进一步完善了信用监管机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助于激发失信主体守信意愿、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社会信用建设体系规范化、系统化,共同营造优良的社会信用环境。
(延津县市场监管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