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流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按照新市监〔2019〕133号文件精神,在全县开展药品零售企业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集中专项治理。
此次专项行动以辖区内所有药品零售企业为对象,以治疗心脑血管、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常用药为重点检查品种,以药品购进为重点检查环节,以核查票、账、货、款是否相符、购进药品是否纳入企业质量体系管理以及药品是否可追溯等为重点内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任务落实到各乡(镇)所及股室。
此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药品零售企业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60余家,查处非法渠道购进药品1家,立案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