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24期)

发布时间:2023-12-26 15:13:06 浏览次数:3070

近期,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保健食品9大类食品10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6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新乡市新誉佳高级中学1批次碗,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2.新乡市新誉佳高级中学1批次盘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3.河南速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1批次大葱,其中噻虫嗪检出值为1.5mg/kg,标准规定≤0.3mg/kg。

4.新乡市中心医院(新乡中原医院管理中心)1批次尖椒,其中噻虫胺检出值为0.11mg/kg,标准规定≤0.05mg/kg。

5.封丘县鸿运来商贸有限公司1批次花生籽,其中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为41.0μg/kg,标准规定≤20μg/kg。

6.封丘县赵楠餐饮店1批次碗,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7.新乡市卫滨区胡羊排火锅店1批次水煮花生米,其中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为107μg/kg,标准规定≤20μg/kg。

二、处置措施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新乡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原阳县、封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5.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表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附件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附件5.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