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原国家食药监管总局令第4号),2022年第一季度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我市2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了飞行检查。
本次飞行检查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配套法规文件要求,重点检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对采购、验收、贮存、销售和产品可追溯性等重点环节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反馈的问题和线索,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同时,督促企业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现将2022年第一季度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飞行检查整改情况(见附件)予以通告。
附件:2022年第一季度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飞行检查整改情况
2022年9月30日
2022年第一季度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整改情况
序号 | 企业名称 | 整改情况 |
1 | 新乡市升诺商贸有限公司 | 已完成整改 |
2 | 新乡市多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已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