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3 10:33:14 浏览次数:134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已经2023年2月22日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4日


  新乡市“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

  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的客观需要,是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内在要求,是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加快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根据《新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河南省“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编制本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全市市场监管战略意图,明确市场监管工作重点,引领市场监管发展方向,是全市市场监管的系统性、基础性和战略性规划。

  第一章 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完成市场监管机构整合、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后,加快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市市场监管发展基础更加坚实,进一步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十三五”市场监管工作成效显著

  “十三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场监管工作,全市各地各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稳妥推进市场监管机构改革,抓改革、优环境,强监管、守底线,提质量、促发展,全市市场监管事业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坚持改革先行、管服并重,市场主体活力更加强劲。“十三五”期间,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27.62万户,较“十二五”期末,总量由16.04万户增至43.66万户,较“十二五”期间增长168.41%。大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审核合一、全程电子化等改革举措掷地有声,准入、退出更便捷。我市第一阶段的“证照分离”改革基本完成。企业登记、特种设备、计量、食品药品等72项事项实现“一次办妥”,全市开办企业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让企业在开办过程中享受到了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务。强化为企业服务,综合运用知识产权、标准引领、计量、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等手段,为企业解决了一大批实际困难。深化“政银合作”,联合六家银行出台措施,共同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企业干扰。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加快实施,牵头成立了由26个市直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建立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实现部门、事项全覆盖。信用约束机制持续完善,共归集各类涉企信息106.7万条,联合惩戒信息397条。“互联网+市场监管”逐步实现,一个中心、多个平台的“1+N”智慧监管系统有力提升了监管效能,市场监管进入数字化时代。

  ——市场竞争更加公平。深入开展竞争政策排查清理,共梳理政策措施数量1700个,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数量441个,符合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数量405个,废止政策措施36个。加大执法办案工作力度,围绕广告、烟草、知识产权、网络、规范直销和打击传销等重点领域,重拳整治仿冒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查处一大批大案要案,震慑了违法行为。疫情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加强食品等民生必需品和口罩等防疫用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市场秩序监管,切实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我市查处的三无口罩案、某商超哄抬蔬菜价格案等案件被列入全省典型案例。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行业管理,建立完善了线索处置长效机制,严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现象,共移交线索46条,创建省级“平安市场”2家、市级“平安市场”6家,分别在全省系统及我市扫黑除恶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大力推进网络治理改革创新,建立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利用全省网络交易监管平台,持续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市场违法行为,向全社会释放了“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的强烈信号。

  ——市场消费环境稳中向好。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加强,风险隐患防控能力持续提升,守住了不发生重大安全事件的底线。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制定了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部门监管事权清单;食品安全市建设深入推进,延津县、获嘉县成功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原阳县、卫滨区、红旗区成功命名省级食品安全县。2020年6月份,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通报,新乡市政府在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荣获优秀等次,受到省政府通报表彰,食品安全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方阵。持续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餐饮质量安全提升、保健食品行业、食品“三小”等专项整治行动,推行了“河南省冷链食品追溯系统(豫冷链)”,食品安全“6S”标准化管理、HA CCP、ISO22000等先进管理模式加快应用,我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大幅提升,排名稳居全省第6位。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两品一械”监督抽检效能不断提升,重点开展了食品“三较差”企业清零、零售药店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药品化妆品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20余项整治攻坚行动,及时处置各类安全隐患,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特种设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11项专项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效明显。96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高效运行,电梯困人应急救援成功率达100%。全面加强获证企业监督,着重对水泥、危化品、民生消费品等重点产品加强监督抽查,确保群众买得放心、用得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不断加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经营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制度全面建立,消费投诉实现“五线合一”,12315“五进”工程扎实推进,O D R(消费纠纷在线和解)企业加快发展,“放心消费在中原”创建活动成效显著,消费维权效能不断提升。“十三五”期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消费诉求20.42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32万元。

  ——质量发展支撑更加有力。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一是质量强市建设成效显著。新航空集团、银金达公司、驼人集团3家企业入选省长质量奖,数量是除省会郑州之外最多的省辖市。我市与省市场监管局签订促进高质量发展等两项战略合作协议。获嘉县、延津县、平原示范区获批创建河南省质量强县示范县,政府质量奖评审有序推进,质量提升步伐加快。我市国家级、省级检测中心分别达到3个和174个,技术支撑能力不断增强。认证认可证书总量7053份,位列全省第三,同比增长29.3%。我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总量全省领先。二是知识产权优势突出。建成全省唯一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的中国(新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并正式运行,全市起重设备和电池产业等相关领域专利授权时限大幅缩短。发明专利由全国平均21个月缩短为3个月,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由12个月缩短为1个月以内。在全省率先开展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诉前调解工作。全市专利申请总量8039件,专利质押融资金额达7.87亿元。中国驰名商标总量达到25件,居全省第3位;中国地理标志商标总量达到15件,居全省第一。三是标准化战略有序推进。扎实推进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郑洛新)新乡片区建设,指导服务华兰生物成为全国首批5家技术标准创新中心承建单位之一。封丘树莓种植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区和平原水稻标准化种植示范区顺利通过验收,新乡市拥有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总量达13个,位居全省前列。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达50个,被省市场监管局评为农业标准化工作突出单位。全省首家建筑服务类标准化良好行为4A级企业花落新乡。

  ——市场监管效能大幅提升。按照《新乡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七个统一”要求,积极推进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和综合执法改革,将原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的职责,以及市发改委的价格监督检查、市知识产权局的行政管理职责进行整合,于2019年1月14日挂牌组建新的市场监管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知识产权局牌子,形成了“事合、人合、心合、力合”局面。2020年8月12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新乡市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综合执法改革有序推进,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建设综合执法队伍,综合执法效能有效提升。全面实施权责清单管理制度,监管职责进一步厘清。着力推进监管方式改革,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基本建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得到广泛应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影响力不断提升,“失信联合惩戒”信用约束机制和信用修复机制不断完善。特别是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迎难而上、担当进取,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作战状态,全力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制定印发了防控工作方案,及时采取一系列超常举措,围绕“六稳”“六保”连续推出一系列硬招实招,全力保障医药用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千方百计支持企业纾困解难、复工复产,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安全,为筑牢疫情防控防线、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了硬核力量,在大战大考之年交出出色答卷,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彰为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单位。

  二、市场监管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市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乡,实现由大到强、更大发展的重要关口。新阶段新形势对市场监管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从全国看,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经济发展阶段变化,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环境,统筹发展和安全,作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一系列决策部署,对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通过持续深化市场监管领域改革,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经济体制,实现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必然要求发挥我国超大规模经济体优势,充分释放国内大市场的潜力和活力,激发规模效应和聚集效应,以实现内部可循环支撑并带动外循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本质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边界关系,通过激发政府权威、市场效率和社会活力,使利益相关方协作提升治理效能。这就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必须树立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的理念,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创新丰富市场监管工具,加快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更加注重协同实施竞争政策,破除妨碍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制度障碍;更加注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扩容提质;更加注重加强市场秩序综合治理,保障市场平稳有序运行;更加注重市场安全监管,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推动形成统一、高效、有序、安全的国内大市场,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和经济行稳致远提供坚实底盘和有力支撑。

  从我市看,贯彻实施《新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乡、谱写新时代新乡更加出彩绚丽篇章,对市场监管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打造国家创新高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要求更加注重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应用和服务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和服务业强市,要求更加注重质量强市建设,深化质量提升行动,完善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持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建设数字新乡,加快数字政府建设,促进政府效能提升和数字资源价值实现,要求更加注重涉企信息的共建共

  用和数字赋能,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和智慧监管。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国内大循环的重要支点,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要求更加注重优化提升消费环境,完善线上线下一体融合的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和服务责任追溯体系,完善消费者维权服务,加大重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加快消费扩容提质。构建充满活力的市场经济体制机制,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要求更加注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放宽市场准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更加注重保障市场公平竞争,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更加注重提升市场监管能力,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实现市场准入畅通、市场开放有序、市场竞争充分、市场秩序规范。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营商环境竞争力,要求更加注重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更大力度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深化“证照分离”“照后减证”等商事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便利各类市场主体的注册经营、及时享受扶持政策、注销退出等机制,完善跨领域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更加注重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依法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涉及市场主体各类案件审理流程。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建设高水平的平安新乡,要求更加注重防范和化解市场领域各种风险,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市场监管高质量,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紧紧围绕建设统一高效有序安全的大市场,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强化竞争政策实施,促进市场充分公平竞争;着力加强市场综合治理,保障市场平稳有序运行;着力加强市场安全监管,优化提升消费环境;着力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强化高质量发展支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乡开好局、起好步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改善,市场主体活力充分激发。市场准入制度性门槛进一步降低,知识产权强市战略深入推进,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确立,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市场主体投资创业更加便捷,创新动能持续增强,发展活力和质量进一步提升。

  ——市场竞争更加充分公平,商品和要素实现自由流通。竞争政策基础地位进一步强化,妨碍统一市场的各种障碍基本消除,行政垄断和市场垄断有效遏制,市场更加开放,竞争更加充分,商品和要素实现自由流通,不同类型市场主体实现公平竞争。

  ——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有序,市场运行平稳健康。产品和服务、线上和线下、传统经济与新兴经济市场统筹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影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得到有力解决,企业更加重视诚信经营、合规经营,市场逐步实现优胜劣汰、良性循环。

  ——市场安全形势稳中向好,消费环境全面优化提升。“四个最严”要求得到严格落实,源头预防、综合治理的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市场领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和协调性区域性风险有效遏制,有力有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逐步形成。

  ——质量强市建设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支撑更加有力。实体经济发展质量明显提升,产品与服务质量水平显著提高,市场主体质量管理水平显著增强,产业与区域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进一步夯实,质量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实质性进展。

  ——现代化监管体系基本建成,市场监管效能不断提高。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逐步定型,监管机制和制度体系基本成熟,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智慧监管手段广泛运用,多元共治的监管格局初步形成,监管科学性有效性显著提高,监管能力明显增强。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政治统领。坚持以党的建设高质量促进市场监管高质量,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市场监管各方面和全过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分析市场监管问题,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坚持人民至上、监管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市场监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定为民办实事的责任担当,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实现更加精准有效的监管。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构建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紧紧依靠人民推进监管,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坚持依法监管、公正执法。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厘清职能边界、明确权责范围,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坚持改革创新于法有据、监管职能依法保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发挥法律法规在市场监管中的引领和保障性作用,推进市场监管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

  ——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顺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推动市场监管更新升级,改革与成熟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陈规旧制,创新适应时代要求的监管理念、方式和手段,着力形成科学有效、成熟定型的监管制度安排和政策供给。适应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充分发挥科技对市场监管的支撑作用,广泛运用数字手段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坚持有效市场、有为政府。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更多运用市场化的方法监管市场,用社会化的办法规制社会,更好发挥市场监管作用、促进民生保障、矫正市场失灵,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和社会的不当干预。

  ——坚持系统监管、综合治理。统筹监管线上和线下、产品和服务、传统经济和新兴业态等各类对象,统筹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多元目标均衡,统筹运用市场、行政、法律、技术、信用等多种手段,统筹发挥市场、政府、社会等各方作用,切实提高市场综合监管能力。

  第三章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发挥商事制度改革排头兵作用,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完善支持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市场主体扩容提质,为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提供充满活力的力量载体。

  一、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营商活力

  (一)提高商事主体登记便利化水平。深化“多证合一”改革,动态更新“多证合一”目录,推进“证照联办”升级。深化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住所登记承诺改革,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理时限。深化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完善自主申报规则,提高自主申报名称登记转化率。推进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改革,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实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自主申报制。推进企业“一照多址”改革,简化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登记手续。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提高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深化“企业开办+N项服务”,在已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公章、申领发票、社保登记“一网通办”的基础上,推动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开户等更多事项纳入“一网通办”。实施个体工商户登记智能审批,探索推进企业登记智能审批。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许可证件、电子合同、电子发票、电子签章,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开拓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联合应用场景,推动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及应用。继续深化“一网通办”,大力推进“跨市通办”。推进外资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二)进一步降低企业准营制度性成本。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市推行涉企经营许可“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将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更多地纳入“多证合一”范畴,进一步推动“照后减证”,助力企业“快入准营”。扩大食品生产、经营承诺制范围,深入推进食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和经营许可制度改革。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等领域改革。

  (三)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根据上级部署开展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试点,促进落后和过剩产能有序退出。探索撤销登记制度,完善企业吊销、注销等规定,规范企业清算与注销程序。优化企业注销“一网通办”平台功能,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化水平。扩大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对未开业以及无债权债务非上市公司、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注销,降低退出成本。规范市场主体退出行为,探索建立企业歇业制度。

  二、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

  (一)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持续优化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着力构建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效能管理、高水平服务的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新格局,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动能。加快推进专利数量导向向质量导向转变,清理优化专利申请考核、资助政策,研究设立专利许可收入等作为技术创新能力的考核指标,减少一般性专利数量指标,引导资源向高质量专利投入。完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集聚整合知识产权运营资源,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深入开展,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设立专业化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强化知识产权协同运用,加大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建设力度,支持技术研究中心、行业协会、高校、科研院所面向重点产业深入开展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建立订单式发明、投放式创新的专利协同运用机制,完善企业主导、多方参与的专利协同运用体系。加强知识产权高素质人才建设,强化知识产权高品质文化培育,夯实知识产权发展根基,营造激励创新的社会环境。立足我市实际,实施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知识产权强企培训、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商标品牌建设、知识产权惠农、战略区域知识产权保护、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等系列工程。

  (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法规,落实《河南省专利保护条例》,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完善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和跨部门、跨地区协作执法机制。依托中国(新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服务网络。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知识产权行政裁决工作。

  (三)完善促进新经济发展的监管机制。探索创新与线上服务、产业数字化、新个体、微经济、共享经济等新经济相适应的监管模式,促进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完善新经济登记注册便利化措施。及时划定新经济商事秩序底线,探索触发式监管机制。加强新经济监管工具创新供给,完善“沙盒监管”、敏捷治理等新型监管手段。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降低个体经营户使用互联网平台交易涉及的服务费,吸引更多个体经营者线上经营创业。

  三、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

  (一)提高市场主体可持续发展能力。建立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测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支持政策精准实施。开展新设市场主体能力提升工程。构建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力度,力争年均专利质押融资达到1亿元以上;探索建立财政资金引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银行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产品,支持保险机构创新知识产权保险产品和服务。

  (二)减轻各类市场主体负担。加强涉企收费监管,持续开展涉企收费治理,规范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行政审批中介机构以及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收费行为,彰显减税降费政策效果。配合做好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工作,推动清费降价措施惠及终端用户。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合理行使要素定价自主权,严格落实国家要素价格政策,严肃查处要素市场价格违法行为。引导平台型、科技型企业利用数字技术赋能中小企业,推动连锁经营、大型零售等企业降低平台中小企业进驻成本,提升企业持续发展能力。

  (三)加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持力度。完善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体系。健全小微企业名录制度,拓展小微企业名录功能,健全部门间信息互联共享机制,提高支持政策的集成效应。深化政银合作,搭建非公经济企业融资信息平台,缓解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题。实施小微企业成长计划,构建省市县三级小微企业培育库,持续深化“个转企”工作,推进小微企业主体提档升级。发挥个体劳动者协会在服务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提升“小个专”党组织覆盖面和组织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第四章 强化竞争政策实施,促进市场充分公平竞争

  强化竞争政策在国家经济政策体系中的基础地位,以统一市场、公平竞争为导向,加强市场监管同行业监管、宏观调控的协调,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破除妨碍形成统一市场的制度障碍,推动市场充分竞争、公平竞争,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通。

  一、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

  建立健全竞争政策实施机制,制定我市竞争政策实施指导意见,努力打造竞争政策实施先行示范区。加强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同,强化市场竞争状况评估,推动产业政策由差异化、选择性向普惠化、功能性转变,实现政策功能和保护竞争的有机统一。推进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性环节的市场化,加大力度支持民间资本进入自然垄断行业。加强对自然垄断业务的监管,强化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和竞争执法,强化自然垄断行业标准、认证和计量监管,加强公共事业服务质量评价。建立竞争政策督察机制,开展竞争政策环境评价和满意度调查。培育和弘扬公平竞争文化,推动形成公平合理的竞争规则,增强企业合规意识,营造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

  二、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壁垒

  (一)破除市场准入区域限制。推行全市市场准入“一张清单”管理,严禁各地各部门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提升准入政策透明度和负面清单使用便捷性。参与建立省、市、县三级的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台账,定期排查、清理各类隐性壁垒,防止通过地方标准、目录清单、备案等方式制定地域性歧视规定。统一全市市场准入服务,统一身份实名认证互认、统一名称自主申报行业字词库、统一企业经营范围库,实现全市区域注册登记无差别标准。保障企业登记自主权,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得限制企业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组织形式和注册地,不得为企业跨区域迁移设置障碍,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企业在本地设立分支机构。

  (二)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公示制度,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等考核评价体系,强化部门内部公平竞争审查主体责任。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实施规则,扩大公平竞争审查范围,严格例外规定适用条件,进一步细化纳入审查范围的政策措施类别和判断标准。统筹做好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持续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推行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方式,建立重大政策措施部门联合会审机制和政策制定机关内部统一审查机制,按照每年抽查新出台政策文件不低于10%的比例加强常态化机制化抽查、督查和公示通报。强化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落实对制定实施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健全面向各类市场主体的违反公平竞争问题反映举报“绿色”通道和处理回应机制。探索建立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公益诉讼制度。

  三、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

  (一)规范各类优惠政策。全面排查已有的各类优惠政策,建立优惠政策台账。稳步清理违反公平竞争的优惠政策,有效消除违法违规制定的优惠政策。规范优惠政策制定权限,禁止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优惠政策。建立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制度,原则上优惠政策的制定、调整和取消,要形成目录清单并及时完整地对社会公开。建立优惠政策评估和退出制度,合理设定各类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定期对优惠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开展市场准入、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财政补贴等领域重点评估,纠正以选择性补贴、限制外地企业、不合理短名单项目库等方式妨碍统一市场的行为。

  (二)提高公正监管水平。全面推行行政许可标准化,在许可事项、流程、服务、受理场所和监督检查评价等方面实行标准化管理。坚持双随机全面覆盖,除特殊重点领域和已掌握线索的靶向性监管外,针对市场主体的行政检查一律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有序减少拉网式检查、运动式执法,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性监管。提高双随机监管的科学化水平,合理确定抽查范围、抽查行业、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巩固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面,将除涉及安全以外的更多抽查事项纳入联合双随机管理。加快完善统一的市场监管执法标准和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公平公正执法。

  四、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完善以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为核心、法规规章为支撑、执法指南为配套的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规则。创新完善重点监管规则,细化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标准。建立市、县两级反垄断工作联动机制,建立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保障民生、促进创新等重点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统筹加强传统经济和新经济竞争秩序治理,着力提高平台经济竞争规制能力,加强新业态新模式竞争秩序监管,强化分类分领域竞争治理,严厉打击各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行业监管、反垄断执法和司法保护协调,加强反垄断理论研究和执法技术支撑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反垄断执法水平。

  第五章 加强市场综合治理,保障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坚持系统监管、标本兼治,统筹推进产品和服务、线上和线下、传统经济与新经济市场治理,有效解决突出问题,着力完善长效机制,实现市场秩序根本好转。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市场发展和风险防范,着力防控市场体系运行风险。

  一、统筹规范线上和线下市场营销秩序

  (一)完善线上市场规则体系。加快完善线上市场准入、产品质量、价格监管、广告监管等制度和机制。推进线上市场生态治理,明确线上市场各类主体责任,完善各参与主体相互监督和制约的机制,推动网络交易平台落实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产品质量等审核把关和监督责任。加强网络交易监测,提高线上市场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向监管部门开放数据接口、备案算法规则等方式,推动大型交易平台与监管平台数据交换共享,实现在线数据比对、在线证据保全、线下源头追溯。推动网络交易跨区域执法协作,探索建立跨区域联席会议、线索通报、证据移送、案件协查、联合办案以及检验鉴定结果互认等制度。完善线上市场监管的部门协作机制,实行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开展重大案件会商、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网络交易市场违法行为。推进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以点带面推动网络市场环境整体优化。

  (二)解决线上市场突出问题。健全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以食品药品、保健用品、防疫用品、老人儿童用品等社会反映集中的民生商品为重点,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规范线上营销秩序。加强食品药品网络经营行为监管,严格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加强互联网广告监测能力建设,加大互联网广告监测力度,督促互联网平台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严厉查处线上线下药品、医疗服务、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行为。规范网络市场价格行为,引导网络销售、直播带货经营者规范价格标示,严厉打击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行为。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