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市场监管局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聚焦特殊市场主体注销难等问题,通过“代位注销”,拓展特殊市场主体退出路径,纾解市场主体注销难点、堵点,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提高社会资源有效供给,打造优胜劣汰、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县税务局来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准备注销新乡县薪税综合服务公司、新乡县税务师事务所等11家原隶属于新乡县地方税务局非公司制企业,因原新乡县地方税务局经机构改革已不复存在,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没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是无法进行注销登记的。但是,按照省市税务局的要求,需尽快将这些遗留问题解决到底。了解这一情况后,工作人员告知前来办理业务的税务局同志,根据《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推行经营主体代位注销工作的通知》豫市监办〔2023〕132 号文件精神,可以实施代位注销。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税务局工作人员提供了相关手续,顺利的解决了11家原新乡县地方税务局的遗留问题。
在代位注销实施前,部分市场主体由于投资者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已经注销或者被撤销,导致其出资或者管理的经营主体、经营主体分支机构难以办理注销登记,大量的不经营主体存在,造成市场主体的质量提升困难。代位注销实施后,解除了市场主体的后顾之忧,在市场主体方便的进来的同时,对市场主体退出做了保障,破解了企业注销难问题。
下一步,新乡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紧紧围绕涉企服务,创新工作机制、提升行政效能,不断推动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最大限度利企便民,为企业提供更高标准、更高效率、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登记管理服务。